今天早上正要開車出門的時候,
發現老家門口前整條街都在挖掘施工。
照理說一個對國家對社會鄉里有用建設,
我應該都是舉雙手贊成的。
但是今天這個施工實在讓人很火大,
很想抗議,但是同樣也讓人感到小市民的無力。
火大與抗議的原因如下:
1.沒有施工通知與公告,整條街道事先完全沒有看到任何施工的告示。我詢問我的家人也沒有任何人有收到施工的通知。換言之,住在這裡的居民不僅不知道今天要施工,甚至連這個挖路工程要做什麼都不知道!
2.施工品質惡劣,根據施工期間的觀察,與洽詢土木工程界的師傅,這種挖完道路的回填品質是不合標準程序的,照裡說回填有一定的程序回填道路也必須密實。但是這裡的施工根本就是把挖起來的原路面碎石瀝青混凝土塊隨意壓碎後就直接放回去,完全沒有確實回填。這種作法不僅此後路面無法維持平整度,也會因為回填不實容易造成路面沉陷、坑洞。
我不知道這種施工是不是因為這裡是小巷子所以才如此隨便。
還是所有的道路工程都是如此。
就在主流媒體都在關心10億元外交醜聞的同時,
不曉得誰也可以幫助小小市民關心這民生議題。
畢竟道路施工不良這件事,
如果全台灣都是如此的話,
也是會「動搖國本」的。
看來這次工程是為了埋一個連公告都不能公告的「不能說的管線」。
照片中的施工人員開始把剛剛挖土機挖起來的地面瀝青混凝土塊隨意埋回去。
工人把碎石塊瀝青混凝土塊回填的差不多了。
施工人員開始把細沙填在上面。
整條小街都淪陷了。
不要再亂施工了啦。
本篇文章歡迎轉載,希望有朝一日能影響主管機關與工程界重視這個問題。
如果有市議員或縣議員想拿來質詢縣市長,也歡迎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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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片中一塊一塊的東西是路面開挖出來的瀝青混凝土塊不是碎石塊。 2.沒看到工程的設計圖不知其埋設是否合乎規定,但管溝開挖及回填的一般規範,不管是直轄市或非直轄市,縱有等級差別,也不似相片中顯示出來的馬虎亂搞。 3.下面引號內為台北市全民督工有關管線的內容: 「舉凡電力、電信、自來水、瓦斯的管線埋設,埋設深度有一定的規定,從管線上緣至一般路面深度應有120公分、巷道為90公分、人行道為50公分;減去合約設計道路之瀝青混凝土與碎石級配層二者厚度,其餘厚度與管線四周應為粗砂(俗稱回填砂,一般路面與巷道管線之回填砂厚度約為40至60公分,紅磚人行道約35公分),作用為保護管線。 本項施工偷工減料方式包括,開挖管溝深度未符合設計,致回填砂厚度不足;或將開挖之土方堆置管溝兩側,俟管線埋設一段後,僅於管線上回填砂5至20公分厚度,與合約設計回填砂之厚度相差懸殊,旋將原開挖土方覆蓋於管溝內;又常見以含泥量過高之地下室開挖廢土混充,致縮短管線之使用壽命等。一般合約有關管線施工之計價,多列有挖方經費、填方經費、運費等。但常見以原開挖土方回填,圖中管線旁之土方即原開挖土方,如於管線埋設完畢直接以之回填,多半便已違反合約規定,有偷工減料之嫌。」
我已經把碎石塊修正為瀝青混凝土塊了。
好像政府有公共工程施工的檢舉專線,還寫說歡迎全民一起監督。可以查一下喔!
原來有這種專線啊...要有google查一下..先謝嚕.:D
這在全台灣各地都算是普遍現象吧,大家當然也就見怪不怪了,有時候只能說服自己台灣還只是個開發中國家的事實。
就是大家都見怪不怪..所以施工品質也不會提升..^^!!!
真的是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看到如此粗劣惡質的施工手法,著實為專業道路工程的同仁深感遺憾與唾棄。 ㄧ看就知道這些是管線埋設(水電、瓦斯、電力、電信)等發包出去的工程,他們只負責埋管,沒有鋪設馬路的技術與專業,沒有像整條道路工程有嚴苛的驗收程序與法規,所以埋管後隨便放回土方或瀝青就可以過關,令人髮指。 好好的ㄧ條馬路或巷道,不乏看到一條條粗陋不平的路面出現,這就是管挖文化與法規惹的禍,為鋪設馬路的專業公司打抱不平;不過,話說回來,要找對方向,貴版標題建議"桃園市的埋管文化" 更為洽當... 真正罪魁禍首就是這些埋管公司,省下馬路專業鋪設工程的經費。
唉..希望真有一天能路平. 不過其實是希望能整體規劃啦. 不要弄好又挖 挖了又弄